2025年8月8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重磅生育支持新政。具体内容如下:补贴对象及条件: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本市用人单位(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为其落实本市产假及生育假政策,并在产假及生育假期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申请流程:产假社保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先缴后补”原则,采取“一次申领,打包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的1年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交补贴申请表和出生医学证明(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可免交),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6个月补贴。人社部门正在开发线上经办系统,用人单位可于8月底起在线上申请补贴。其他鼓励措施:鼓励用人单位为产后返岗女职工设置“生育友好岗”,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为女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提供便利。这项政策旨在建立由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进一步强化“生育友好”的价值导向,通过“生育友好岗”+“产假社保补贴”的政策联动,最大限度破除女性就业壁垒,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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