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智驾虚假宣传、滥用OTA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禁止虚假宣传与误导性表述: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视其为自动驾驶系统、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防止驾驶员滥用。例如,禁止使用“自动驾驶”“自主驾驶”等词汇,不得暗示系统具备“解放双手”“零接管”等未实现的功能。规范OTA升级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软件在线升级(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缺陷,并承担产品安全责任。对频繁开展OTA升级活动的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将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核查。强化驾驶员监测与安全保障:企业应当开发、使用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密切监测驾驶员的驾驶状态,在驾驶员出现脱手、睡眠等脱离动态驾驶任务的情形时,及时采取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限速、靠边停车、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禁用等警示或控制措施。禁止任何形式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市场监管总局将对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不足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加强事故报告与调查: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和碰撞等事故。隐瞒或遗漏重大事实的,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行专项核查。
|
|